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2026 年 9 月 12 日

本條款為星奇未來有限公司(統一編號 60321781,以下稱「本公司」)與您(以下稱「使用者」)就「PRO蝦寶」相關服務(以下合稱「本服務」)所訂立之契約。請於訂購及使用前完整閱讀;當您送出訂單、完成付款或開始使用本服務,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條款全部內容。

重點摘要(僅供快速瀏覽,不取代下方完整條款)

第一條 服務內容與範圍

本服務為軟體與雲端運算服務,內容包括:

本服務為持續提供之軟體服務,本公司得於不降低核心功能之前提下,隨技術演進調整功能、介面、AI 模型與服務供應商。

第二條 帳號註冊與保管

第三條 點數、付款與開通

第四條 資訊安全與帳號異常處置

本服務採一人一帳號制。使用者不得將帳號共用、出借、轉讓、租賃,亦不得以自己之帳號供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之帳號(以下合稱「帳號共用或跨用」)。
  1. 禁止事項:使用者不得為下列行為:
    • 將帳號、密碼提供給第三人使用,或多人共用同一帳號;
    • 以同一人或同一組織實際操作多個帳號,規避本服務之裝置組數、每日上架數量、優惠資格或任何數量限制;
    • 以自動化程式、模擬器、代理伺服器或其他技術手段偽裝身分、來源或使用行為;
    • 對本服務進行未經授權之測試、干擾、逆向工程、破解或大量異常請求。
  2. 查核:本公司為維護系統安全、其他使用者權益及服務公平性,得於發現異常使用型態(例如同一網路來源或裝置長期交替登入不同帳號、非本人操作、異常建立或刪除任務等)時,進行必要之查核。
  3. 查核期間之處置:查核期間,本公司得暫時限制或停用該帳號之部分功能(例如影片生成與上傳、選品、加值功能),以防止損害擴大。此項限制不影響使用者查詢帳號與紀錄之權利。
  4. 紀錄保全:本公司得就查核所需,保全相關系統紀錄(登入紀錄、操作紀錄、網路來源等)作為認定及後續處理之依據;其保存與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公司隱私權政策辦理。
  5. 不揭露第三人資料:因涉及他人個人資料保護,本公司不會向任一方揭露另一方之身分、帳號或連線資訊;除司法或檢調機關依法定程序調取外,不對外提供。
  6. 查核結果:查核完成後,本公司得依情節恢復服務、繼續限制功能,或依第九條終止本服務。情節重大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且已消耗之點數不予返還。
  7. 通知:本公司為前述處置時,將以電子郵件、App 內訊息或客服管道通知使用者,並敘明所依據之條款。使用者如有異議,得於接獲通知後透過客服管道提出說明與相關證明。

第五條 裝置與使用數量限制

第六條 智慧財產權與授權

第七條 影片異常申請

本服務提供「異常申請」機制。生成結果如有明顯異常(例如畫面嚴重錯誤、與商品明顯不符),使用者得依下列規定提出申請,經本公司審核通過者返還該支影片所扣除之點數。

第八條 禁止用途與使用者責任

使用者應自行確認其上架之商品與內容符合所使用電子商務平台之規範及中華民國法令。使用者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下列行為:

使用者為上架行為之主體。本公司提供者為自動化工具,不介入、不審查、不監管使用者所選擇之商品與其上架內容,亦不因提供工具而成為該等內容之提供者。使用者因違反本條所生之一切法律責任(包括第三方平台之處分、行政罰、民事賠償)均由使用者自行負擔;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使用者應負賠償責任。

第九條 服務之變更、暫停與終止

第十條 不保證與責任限制

第十一條 個人資料保護

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個人資料之目的、類別、期間、對象、方式及使用者得行使之權利,均依隱私權政策暨個人資料蒐集告知事項辦理,該政策為本條款之一部分。

第十二條 條款之修訂

本公司得因法令變更、主管機關要求、服務功能調整或營運需要而修訂本條款,修訂後將於本頁公告並更新「最後更新」日期。涉及使用者權利義務之重大變更者,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App 內訊息或客服管道另行通知;於公告或通知所定生效日後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修訂後之條款。如不同意,使用者得依第九條停止使用本服務。

第十三條 準據法與管轄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條款所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因本條款所生之爭議,雙方同意本於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得合意以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惟不影響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 47 條或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其他有管轄權之法院起訴之權利。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聯絡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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